关于电子卖场交易关停后学校采购工作的有关规定
来源:未知 时间:2025-09-09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通知,湖南省财政厅即将于2025年9月15日全面关停电子卖场交易,原有《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为保证学校采购工作顺利有序推进,现就有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项目预算在限额标准以上的继续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及教育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25】5号)文件精神。采购文件应通过党委会同意。
    二、项目预算在限额标准以下的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零星采购活动的通知》(湘财购函【2024】17文件)。具体如下:
    1、项目预算在10万(含)以上、限额标准以下的校内集中采购项目,原则上应委托给招标代理公司,参照政府采购的几种方式进行采购。其采购文件由相关部门与领导签呈同意。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采购方式的,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同意后,可采取谈判采购、询价采购、比选采购、网络采购、现场采购等方式。
    2、项目预算在3000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由招采处负责组织,会同项目部门进行校内集中采购,采购方式可参照政府采购方式,也可以采取谈判采购、询价采购、比选采购、网络采购、现场采购等方式进行直接采购。具体采购方式由项目部门、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财资处与招采处共同确定,其中2万元(含)以上的直接采购项目还应报分管采购工作的校领导批准。
    3、项目预算在3000元以下且为集采目录之外的品目由部门自行采购。
    4、项目预算在限额标准之下的采购公告与中标公告发布在学校招投标与采购处部门网站上及外部招投标相关网站。
    5、原有采购审批流程保持不变。
    本通知由招投标与采购处负责解释。

 
招投标与采购处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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