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内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保卫部 时间:2026-04-29
全体师生员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校园交通秩序,有效防范化解各类交通风险隐患,切实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依据《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机动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段
本次整治行动分为集中攻坚、长效管理两个阶段,分步推进、闭环落实:
1、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5月6日-2026年6月30日,全面排查隐患、严管违规行为、规范交通秩序;
2、长效管理阶段:集中整治结束后,转入长效管控模式,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校园交通管理常态化、制度化、精细化。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准入管理
机动车实行资格备案与临时审批制,原则上禁止学生机动车入校,未备案审批车辆入校按财务部门公示收费标准收取停车管理费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实行严格禁限准入管理,鉴于学校实际情况,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两校区均不再发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备案牌照。未备案登记的校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驶入校园区域。
(二)行驶规范
校园全域机动车限速25km/h,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限速15km/h,校门口及人流密集区域限速5km/h;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区域全时段禁行机动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校园全域严禁逆行、鸣笛、超速、不戴头盔等行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禁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
(三)停放规范
1、机动车必须在校内指定停车区域车头朝外、顺向规范停放、一车一位,严禁跨线占位、随意乱停、堵塞消防通道及人行通道。
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按照划定区域定点集中停放,严格落实“一车一位、顺向整齐”的停放标准,严禁在其他区域随意停放。
3、崇理楼地下车库:凡停放在车库超过30天且无人维护使用的机动车辆,请车主于5月10日前自行清理,逾期未驶离车辆,保卫部将联合交警部门进行拖移处理,所涉及的经费由车辆所有人承担。
(四)违规处置
针对各类交通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分级处置、教育惩戒、全程闭环”管理机制,细化处置措施如下:
首次违规予以现场批评教育、责令立即整改,登记违规信息并留存备案;
违规三次将涉事车辆列入校园交通黑名单,禁止进入校园。集中整治期间,所有违规行为直接通报至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常态化管理阶段,实行按月点名、按部门通报制度,定期公示违规人员及所属单位信息。
(五)实行联动惩戒
针对不同群体违规行为,实施分类联动惩戒,倒逼责任落实:
1、教职工违规:违规情况通报至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开展针对性批评教育和约谈提醒,建议与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直接挂钩。部门人员违规情况将纳入部门年度平安建设考核范畴。
2、学生违规:违规情况通报至学生工作部及所属二级学院,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入党入团、推优荐才、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3、外来人员违规:依据校园管理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现场警告、强制锁车、列入入校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园交通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协同联动、细化管控措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迅速传达通知要求,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全员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保卫部
2026年4月2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校园交通秩序,有效防范化解各类交通风险隐患,切实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依据《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机动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段
本次整治行动分为集中攻坚、长效管理两个阶段,分步推进、闭环落实:
1、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5月6日-2026年6月30日,全面排查隐患、严管违规行为、规范交通秩序;
2、长效管理阶段:集中整治结束后,转入长效管控模式,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校园交通管理常态化、制度化、精细化。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准入管理
机动车实行资格备案与临时审批制,原则上禁止学生机动车入校,未备案审批车辆入校按财务部门公示收费标准收取停车管理费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实行严格禁限准入管理,鉴于学校实际情况,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两校区均不再发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备案牌照。未备案登记的校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驶入校园区域。
(二)行驶规范
校园全域机动车限速25km/h,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限速15km/h,校门口及人流密集区域限速5km/h;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区域全时段禁行机动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校园全域严禁逆行、鸣笛、超速、不戴头盔等行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禁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
(三)停放规范
1、机动车必须在校内指定停车区域车头朝外、顺向规范停放、一车一位,严禁跨线占位、随意乱停、堵塞消防通道及人行通道。
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按照划定区域定点集中停放,严格落实“一车一位、顺向整齐”的停放标准,严禁在其他区域随意停放。
3、崇理楼地下车库:凡停放在车库超过30天且无人维护使用的机动车辆,请车主于5月10日前自行清理,逾期未驶离车辆,保卫部将联合交警部门进行拖移处理,所涉及的经费由车辆所有人承担。
(四)违规处置
针对各类交通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分级处置、教育惩戒、全程闭环”管理机制,细化处置措施如下:
首次违规予以现场批评教育、责令立即整改,登记违规信息并留存备案;
违规三次将涉事车辆列入校园交通黑名单,禁止进入校园。集中整治期间,所有违规行为直接通报至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常态化管理阶段,实行按月点名、按部门通报制度,定期公示违规人员及所属单位信息。
(五)实行联动惩戒
针对不同群体违规行为,实施分类联动惩戒,倒逼责任落实:
1、教职工违规:违规情况通报至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开展针对性批评教育和约谈提醒,建议与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直接挂钩。部门人员违规情况将纳入部门年度平安建设考核范畴。
2、学生违规:违规情况通报至学生工作部及所属二级学院,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入党入团、推优荐才、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3、外来人员违规:依据校园管理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现场警告、强制锁车、列入入校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园交通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协同联动、细化管控措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迅速传达通知要求,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全员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保卫部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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